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正文
通知公告

关于组织申报中医药与大健康发展研究院2023​年度智库研究项目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2-11-22 点击量:

 

为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省第十五次党代会关于中医药传承创新和中医药强省的指示,更好履行重点新型智库职能和推进科技创新智库建设,培育高质量决策咨询成果,根据《江西省重点新型智库管理办法(试行)》《江西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与大健康发展研究院科研项目及成果管理办法》,中医药与大健康发展研究院(简称研究院)开展2023年度智库研究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申报

1.申报条件:项目申报人须为我校在职、在岗人员,或研究院科研平台成员,或被聘为研究院兼职研究员,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学术道德,在申报学科领域具有一定的研究基础,能独立开展和组织研究工作。

2.申报形式:符合条件的人员以项目组形式申报智库研究项目。项目负责人同年度只能申请一个项目,已获其他项目立项的相同或相近选题不得重复申报,尚未结题的项目负责人不得申报。

3.申报选题:申报者应仔细阅读《中医药与大健康发展研究院2023年度智库研究项目选题指南》(见附件1),根据指南选题申报;也可进一步细化选题或在指南范围内自行选题。

4.申报截止时间:2022年12月23日。

5.申报程序:申报者填写《智库研究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于12月23日下班前将加盖单位(部门)公章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报送至实验楼A718室,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邮箱zyyzk2018@qq.com,逾期将不予以受理。

二、项目立项

1.项目立项。申报项目经研究院审核推荐、组织专家评审、公示后立项。立项项目需符合省委宣传部、江西新型智库建设指导委员会、省社联导向(可参考江西智库网相关信息,网址http://jxzkw.org.cn/Action/Index),服务于江西经济社会发展。立项数原则上不超过8项。

2.资助经费。每项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2万元,立项后拨付1万元,结项后拨付剩余经费;结项评价优秀的再拨付1万元资助。研究经费按江西中医药大学及研究院相关经费管理办法使用,进行授权式管理。

三、项目管理

1.智库研究项目的管理坚持“注重立项审查,强化过程管理,严格结题验收”原则,实行全过程管理。申报人要认真研究项目要求,详细设计研究方案。

2.项目成果为在决策咨询类刊物发表研究报告1篇或形成厅局级以上(含厅局级)政府文件1份,并发表高水平论文1篇或出版专著1部,以上成果均须署名研究院并提供相应证明。获得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领导批示的项目可直接评为结项优秀。项目完成时间原则上为2023年12月,由研究院统一发布结题通知并组织验收工作。

联系人:朱瑶

联系电话:15279119722

 

 

附件:

1.中医药与大健康发展研究院2023年度智库研究项目选题指南

2.中医药与大健康发展研究院智库研究项目申请书

 

 

 

中医药与大健康发展研究院

2022年11月21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