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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章制度

江西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与大健康发展研究院学生管理办法

来源: 发布时间 : 2020-10-29 点击量:

江西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与大健康发展研究院学生管理办法

 

为确保中医药与大健康发展研究院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严格日常管理,保障学生权益,为学生成长、成才营造良好的学习、工作氛围,提升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办法。

一、适用对象

(一)研究院教师(含兼职研究员)指导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二)经批准在研究院委托培养的博士、硕士研究生。

(三)经批准在研究院学习、进修的实习生、进修生。

二、准入办法

(一)研究院教师每年9月10日前将本人本学年招收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名单报送研究院办公室,纳入研究院统一管理。

(二)校内外其他教师指导的博士、硕士研究生需申请在研究院委托培养的,应向研究院办公室提交申请表,批准后方可进入研究院学习。

(三)实习生、进修生需申请进入研究院学习的,应向研究院办公室提交申请,批准后方可进入研究院学习。

三、学生权益

(一)自由进出研究院公共区域与相关实验室。

(二)合理使用研究院办公场所、办公设备和网络等公共资源。

(三)参加研究院科研项目研究。

(四)经研究院和导师同意,以研究院、导师学术思想或学生本人在研究院参加研究的科研项目为基础申报相关课题。

(五)经研究院和导师同意以研究院为第一单位发表相关学术论文。

(六)借阅、浏览、使用中心相关影像与文字资料。

(七)参加研究院举办的各种学术论坛、项目研讨会等学术会议。

(八)按规定获得奖励、补贴、资助等支持。

(九)享有研究院规定的其他权利。

四、学生义务

(一)服从研究院管理。进入研究院学习、进修的学生必须服从研究院和导师的管理与工作安排,切实遵守学生行为规范。

(二)保守研究院秘密。学生在进入研究院前需签订保密协议,保守研究院相关科研秘密,如学生以研究院、导师学术思想或本人在研究院参加研究的科研项目为基础申报相关课题或发表相关学术论文,必须事先征得研究院和导师同意。

(三)正确规范使用办公设备。如因操作不当等原因造成办公设备损坏,学生应按研究院相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四)维护安全、整洁、卫生。每位进入研究院的学生需根据中心统一安排做好维护研究院办公室、会议室整洁卫生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每日离开研究院前,应注意检查电源及门窗是否关好,杜绝安全隐患。

五、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江西中医药大学中医药与大健康发展研究院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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